合法聘僱使用外籍勞工,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2011.01.01
關中前年即推動考績法「三趴打丙」修法,並宣示從考試院試辦。但因反彈甚烈,後經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初審,改為「不低於一至三趴吃丙」為原則。今年試院院本部「吃丙」比率為百分之二點零四,雖略低於去年的二點九七,但仍大幅高於其他公部門的平均僅百分之零點三。
依現行考績法,甲等可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獎金;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獎金;丙等則只能留原俸級。但若依考績法修正草案,十年內「吃三丙」就得被逐出公門。
「工作效率明顯提升,我很滿意!」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昨指出,去年三人「吃丙」,讓其他同仁更清楚未達何種目標即會被打丙,今年既有人未能提升效能,「該丙等還是要給丙等」。如未來效能下滑,十人「吃丙」都有可能;但如果可與先進國家比擬,也可能無人「吃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