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法規合法執行作業,正派經營,提供外籍「廠工 」之專業外勞人才引進與優質的外勞管理服務。申請外籍勞工不但有助於台灣產業之擴充與經濟增長,同時也幫助發展中之國家人民,並給予他們一個工作機會。所謂廠工外勞,只可申請3K特定製程如下:
3K (辛苦, 骯髒, 危險)之工作類別特定製程(以政府現行公告為準)符合勞委會公告屬異常溫度、粉層、有毒氣體、有機溶劑、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以及其他製程之指定行業者。
由民間機構擔任雇主者: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構認定之民間機構投資興建重大經建工程總金額達100億以上,且計畫工程期限達一年六個月以上。 由與民間機構訂有書面契約之個別工程得標者擔任雇主者:符合前款之民間計畫工程,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達10億以上,且契約工程期限達一年六個月以上。
由與政府機關訂有書面契約之得標者擔任雇主者:承建屬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其計畫或方案總經費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達新台幣100億以上,且其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應達新台幣10億以上,契約工程期限一年六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