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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六日臺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0月6日初審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為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增訂第二項調高基層員工平均薪資時,得就每年非因基本工資調整部分而增加支付薪資金額的一定比率內,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雖然朝野立委都有共識,但政院版本將比率訂為130%,有部分立委認為誘因不足,因此立委楊瓊瓔、葉津鈴分別提出修正動議,將比率提高為150%、200%,經濟部近期也將邀集相關部會,就各版本提出稅式支出報告,由朝野協商適當的比率。 |
此外行政院100年底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截至8月底止共計有47件投資案,投資金額2,013億元。立委王惠美提到,由廠商送件的情況來看,多數申請案都集中在方案實施初期,今年第一季僅有3家,投資金額74億元,第二季更只剩1家,投資金額12億元,顯示即使大陸生產成本逐漸增加,也未能促使臺商回臺投資。 第二季申請案僅剩1家 土地取得仍是最大障礙 杜紫軍答詢時提到,臺商回臺最大的困難還是在於土地取得,現階段再開發新的工業區並不容易,因此將增加閒置土地的持有成本,希望釋出土地給有需要的企業。而該方案原預定於年底結束,經濟部正請工業局進行評估,可能會做些方案上的調整,不僅回臺投資的臺商,希望將原本就在臺、願意繼續投資的廠商,也一併納入適用對象,調整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 經濟部報告指出,臺灣中小企業佔全體企業家數97.64%,然而相較於大企業,較無法享受政府相關租稅優惠,為鼓勵中小企業調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水準,經濟部會同財政部研擬「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增訂第二項,就中小企業加薪列為租稅優惠範圍,雇主提高基層員工平均薪資給付水準,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勞薪資130%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失業率偏高時啟動機制 將有逾43萬家企業加薪 根據中經院初步稅式支出評估結果,若以三分之一中小企業加薪3%的情況下,稅收增加3.17億元,並可創造46億元民間消費,預期促成逾43萬家企業加薪。 另有關啟動這項租稅優惠的經濟景氣指數、基層員工範圍、平均薪資水準計算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將會同財政部訂定。 包含多名立委都關心經濟景氣指數的認定,杜紫軍表示,若失業率偏高,例如失業率在3.78%以上,或實質薪資停滯時,是可能的啟動時間點。 立委林岱樺表示,為避免企業解雇高薪資深員工,建議增列「限當年度無資遣之雇主」適用。立委楊瓊瓔也說,除薪資外,雇主需增加勞、健保等支出,130%的額度一定不夠,應提高至150%才有足夠誘因。 | |